集裝袋設計要嚴格執行標準。集裝袋作為出口包裝,,要保證出口貨物在裝卸、運輸和保管過程中有效地保護裝載物品,,安全完好地將貨物運至目的地。因此 ,集裝袋設計必須滿足四大要點,即安全性、保管性、使用性、密封性。
1、安全性:主要指集裝袋的強度。在設計時要考慮包裝容積、盛載物重量和包裝單位個數,還要考慮運輸距離的遠近和搬運次數的多少,采用何種運輸工具和運輸方法。在GB/T10454-2000集裝袋標準中,嚴格規定了集裝袋基布和吊帶技術指標要求,從安全角度出發,明確了集裝袋結構全部為底吊結構。安全系數必須達到1.6。
2、保管性:應根據用戶的使用條件,合理的選用材料,合理的配比。塑料制品在陽光暴曬下的抗老化能力是目前比較關注的問題,也是集裝袋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。在生產過程中注意抗紫劑的使用以及材料的選擇。
3、使用性:在設計集裝袋時,要充分考慮客戶使用集裝袋的具體方式和方法,如提吊、運輸方式、裝載物料性能等。另外還要考慮是否為食品包裝, 要考慮對所包食品、無害。
4、密封性:包裝物料不同,密封要求不同。如粉料或有毒物品、怕受污染的物品對密封性能要求非常嚴格,容易受潮或霉變的物料對氣密性也有特殊的要求。所以在設計集裝袋時,注意考慮基布覆膜工藝和縫制工藝對密封性的影響。
集裝袋噸袋的運用性,在設計集裝袋時,,如提吊、運輸方式、裝載物料功能等。另外還要能否爲食品包裝,對所包食品/有害。集裝袋的密封性,包裝物料不同,密封要求不同。